question-icon 户口从农村迁走后,土地和宅基地还能继承吗?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后来因为工作等原因把户口迁到了城市。现在家里老人年纪大了,我就想了解下,之后他们不在了,我作为子女,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还能不能继承他们名下的土地和宅基地呢?一直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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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继承
  • #宅基地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户口从农村迁走后能否继承土地和宅基地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土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以及继承的相关法律概念。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当农户中的部分成员户口迁出农村时,只要该农户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然由该农户享有。也就是说,只要这个家庭户还存在,土地承包权不会因为个别成员户口的迁出而丧失。 但是,如果整个农户的成员都将户口迁走了,对于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承包期内家庭的人口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不过,对于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因为林地的生产经营周期和收益获得周期比较长。 其次,关于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同样归集体所有,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申请是以户为单位,而且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当户口从农村迁走后,意味着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继续使用宅基地,直到房屋自然倒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综上所述,户口从农村迁走后,耕地和草地一般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林地在承包期内可继承),而对于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来继续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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