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后受伤当事人能撤诉吗?


在讨论打架受伤后受伤当事人能否撤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不同法律程序下撤诉的相关规定。首先,从刑事诉讼方面来看,如果打架行为导致的伤害构成了刑事案件,那么这就不仅仅是受伤当事人和加害人之间的私人纠纷了,而是涉及到了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如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但是这里的和解并不等同于撤诉,因为一旦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是否继续追诉犯罪嫌疑人主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来决定,受伤当事人不能随意撤诉。例如,如果打架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通常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这种情况下,即使受伤当事人表示愿意原谅加害人,司法机关依然可能会继续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其次,从民事诉讼方面来说,如果受伤当事人因为打架受伤而向法院提起了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也就是说,在民事赔偿的诉讼中,受伤当事人作为原告,是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诉讼的。只要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准许撤诉。比如,受伤当事人和加害人达成了私下的赔偿协议,觉得没有必要再通过法院来解决赔偿问题,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综上所述,打架受伤后受伤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撤诉,但在刑事诉讼中不能随意撤诉,是否继续追诉犯罪嫌疑人通常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