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可以不写名字吗?
我去商场买了些东西,结账时让商家开发票,商家问我要不要写名字,说不写也行。我不太清楚开发票不写名字合不合法,也不知道不写名字的发票对我有没有影响,想问问开发票到底能不能不写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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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是否能不写名字,需要分情况来看。这里所说的“名字”,如果是指购买方的名称,它在不同类型的发票中有不同的要求。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购买方的名称是必填项,绝对不能不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重要凭证,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都需要准确填写。如果不写购买方名称,这张发票就不符合规定,购买方无法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同时销售方也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而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情况有所不同。如果购买方是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虽然文件主要强调了纳税人识别号,但企业名称也是发票的基本要素,通常也需要填写,以保证发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果购买方是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名称”栏可以填写“个人”字样,也可以填写个人真实姓名。不过填写个人真实姓名能更好地证明消费的归属,在后续可能涉及的退换货、质量维权等情况中,更有利于保障个人权益。所以,从合规和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开发票时尽量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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