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离婚还能保住财产吗


在负债离婚的情况下,是否能保住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有足够的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或者双方能协商好债务分担,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那么财产有可能保住。但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法院判决后可能会执行财产来偿债。 要是个人债务,另一方通常无需承担清偿责任。不过,如果房屋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该债务可能会影响房产等财产的分配。要是能证明所欠债务属于对方个人债务,且房屋为本人婚前或单独所有,那么有可能在离婚时保住房子等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不保护故意逃债行为,不能通过非法手段将可能被执行赔偿的房屋转移至无利害关系人名下。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