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前是否可以把对方赶出去?
我和另一半还没离婚,但我们现在关系很僵,我不想再和他一起住,想让他搬出去。不知道在没离婚的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把他从家里赶出去?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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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离婚前,是否可以把对方赶出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居住的房屋等,通常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双方都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在这个房子里居住生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的财产就包含用于居住的房屋。所以,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不能随意剥夺另一方居住使用房屋的权利,不能强行把对方赶出去。 然而,如果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点,比如婚前购买房产的合同、房产证等,从物权角度来看,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即便如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也可能基于婚姻关系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居住权益。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总之,没离婚前,不能简单地把对方赶出去,需要结合房屋产权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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