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可以随意解除吗
我最近签了一份劳务合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也没给个合理的说法。我就想知道,劳务合同能这么随意解除吗?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劳务合同解除的具体规定,看看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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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首先得明白,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一旦签订,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从法律上来说,劳务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简单讲就是合同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商量好,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事先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这个事由出现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就能解除合同。比如合同里约定,如果一方连续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当这个情况发生时,就可以按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则是法律明确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这些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像遭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用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还是没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没有满足上述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一方随意解除劳务合同,就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相关概念: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或者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当特定事由发生时,一方或双方有权解除合同的一种解除方式。 法定解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方式,这些情形是法律明确列举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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