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转让能写永久转让吗?

我打算转让一块土地,在拟定转让协议时,我在考虑能不能在协议里写永久转让。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写永久转让会不会不合法?所以想问问大家土地转让可以写永久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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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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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转让通常不可以写永久转让。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这意味着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对于国有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有年限限制的,不能永久转让。 对于集体土地,以农村土地承包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所以集体土地的流转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能永久转让。 综上所述,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由于个人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且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规定了明确的期限,所以在土地转让中写永久转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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