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费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请了律师事务所做法律咨询,收到了他们开的服务费发票。我不太清楚这部分法律咨询服务费在税务上能不能进行抵扣,我想了解下相关的规定,看看这笔费用能不能为公司减少点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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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务规定中,关于法律咨询服务费能否抵扣需要从增值税的角度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增值税抵扣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当企业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时,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就可以将这部分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于法律咨询服务费,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抵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能抵扣。比如企业将该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所以,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咨询服务费是可以抵扣的,但如果存在用于上述不得抵扣项目的情况,就不能抵扣了。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业务情况,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抵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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