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递费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我开了家公司,平时经常会产生快递费用。我想知道这些快递费产生的进项税额能不能进行抵扣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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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司快递费进项是否可以抵扣,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其实就是避免企业对同一笔增值额重复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取得了快递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该快递服务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比如公司因业务往来,给客户邮寄产品资料、样品等产生的快递费,取得专票后就可以进行抵扣。 但是,如果快递服务是用于一些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那就不能抵扣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例如,公司为员工个人邮寄私人物品产生的快递费,这就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即使取得了专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所以,公司快递费进项能不能抵扣,关键看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快递服务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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