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可以吗?

我想开一家食品店,办理证件时发现营业执照负责人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写的不是同一个人。我担心这样不符合规定,想问问法律上允不允许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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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凭证。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负责人应当为同一人。 从法律规定来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等条件。这里强调申请人要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和能力,通常就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主体。如果负责人不一致,就可能出现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情况,无法清晰界定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食品经营活动需要严格的管理和规范,负责人的统一有助于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落实。若两者负责人不同,可能会在实际经营中出现管理脱节、责任推诿等问题,不利于食品安全的保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不同负责人,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并按照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合理的说明和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否则,可能会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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