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能补办吗
之前和配偶协议离婚,当时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都有详细规定。最近因为要处理一些和离婚协议相关的事情,却发现离婚协议找不到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补办离婚协议啊,要是能补的话该怎么补呢?
展开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 在夫妻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一式三份,民政局会留一份归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离婚协议进行备案、归档。若当事人丢失了离婚协议,可以凭离婚证,申请补发。 具体补办流程如下:当事人持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调出档案,然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另外,如果办证时间过长,相关档案也可能移交到了当地档案馆,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到档案馆去查询补办。补办的离婚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这里虽然主要说的是结婚证、离婚证补办事宜,但离婚协议的补办也是基于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基础,道理是相通的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