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能否用父母的职工医保报销费用?
我已经出嫁了,最近生病需要就医,我自己没有 医保,想知道能不能用我父母的职工医保来报销费用,这样能减轻点经济压力。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也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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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出嫁的女儿通常不能用父母的职工医保报销费用。这涉及到医保使用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医保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特定的参保对象和使用规则。简单来说,职工医保是为参保职工本人提供医疗保障的,具有很强的身份关联性,就像是一把专门为参保人定制的“医疗钥匙”,只能由参保人本人使用。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若出嫁女儿使用父母的职工医保报销,这种行为就属于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凭证,是违反规定的。
一旦被发现冒名使用医保报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麻烦,不建议使用父母的职工医保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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