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可以先跟别人结婚吗?
我和另一半正在走离婚程序,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可我现在遇到了合适的人,想和对方结婚。我不太清楚在离婚冷静期内能不能先和别人结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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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冷静期内,是不可以先跟别人结婚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一项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并没有解除。 其次,关于结婚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在离婚冷静期内与他人结婚,就会构成重婚。因为原婚姻关系还未解除,又与他人建立新的婚姻关系,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与他人结婚,不仅新的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还可能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比如,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此外,重婚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必须要等到离婚程序完全完成,拿到离婚证之后,才可以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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