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谈恋爱为手段骗取的钱财还能要回来吗?


在以谈恋爱为名骗取钱财的情况下,被骗取的钱财是有可能要回来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首先,这种以谈恋爱为幌子骗取钱财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骗子通过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让受害者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钱财。在谈恋爱的情境中,如果一方虚构自己的身份、经济状况、家庭背景等信息,或者编造各种理由向另一方索要钱财,且具有非法占有这些钱财的主观故意,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诈骗行为被认定,司法机关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会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也就是说,被骗取的钱财会被追回并返还给受害者。除了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款外,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中,受害者需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或者不当得利关系。比如,如果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是以借款的名义拿走了钱财,受害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如果没有借款的意思表示,但对方取得钱财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过,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所以,在发现可能被骗后,要及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这样才能在法律程序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