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核磁共振是否能造成医疗事故?

我前段时间去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之后身体出现了一些不适症状。我不太清楚核磁共振这种检查本身会不会导致医疗事故,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做核磁共振可能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判断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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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要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违规行为;二是这种违规行为是出于过失;三是该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从核磁共振检查本身来看,它是一种常见的医学检查手段,通常情况下是安全的。然而,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当情况,就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比如,医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在检查前没有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没有询问患者体内是否有不适合做核磁共振的金属物品(如心脏起搏器、金属假牙等),而贸然进行检查,导致患者因金属物品在磁场中产生危险,造成了人身损害,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又或者,在检查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而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患者受到伤害,也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明确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和构成要件。该条例还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如果患者认为做核磁共振可能造成了医疗事故,是有相应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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