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和职工医保是否可以共济?
我交着职工医保,家里老人参加的是新农合。现在老人看病花销挺大的,我就想着能不能把我职工医保里的钱给老人用,也就是新农合和职工医保搞共济。想问下在法律层面,这两者可以共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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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保共济”的概念。医保共济通俗来讲,就是一个医保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庭成员用。它能让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更加灵活,减轻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关于新农合和职工医保是否可以共济,目前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两者之间可以直接共济。新农合现在已经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部分地区出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也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将个人账户里的钱,给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付,或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支付。不过,这些家庭成员通常也需要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但这里说的家庭成员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并没有明确表明包含新农合(现城乡居民医保)就一定能和职工医保共济。具体是否可行要依据当地的医保政策。 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拓宽个人账户使用渠道,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各地依据这个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有些地方在细则里明确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共济,而有些地方则未提及或不允许。所以,你需要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以了解你所在地区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是否可以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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