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诉是否可以做行政处罚?
我涉及一个案子,检察院作出了存疑不诉的决定。但之后相关部门说要对我进行行政处罚,我不太理解,存疑不诉了不是说明可能没罪吗,怎么还能行政处罚呢,想知道从法律上存疑不诉后到底能不能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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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简单来说,就是现有证据没办法确凿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常见的罚款、吊销执照等。 存疑不诉后是可以做行政处罚的。虽然存疑不诉意味着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但并不代表其行为没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即使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诉决定,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行政机关依然有权依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例如,在一些经济案件中,虽然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但能证明其存在违反市场监管规定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就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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