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我新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试用期先不签劳动合同,等过了试用期再签。我有点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想知道试用期真的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这样做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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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试用期是否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试用期”和“劳动合同”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就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就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超过一个月还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就要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劳动者而言,不签订劳动合同会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比如,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能会面临工资发放不规范、社保缴纳不及时等问题。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合同作为证据,劳动者维权会更加困难。 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试用期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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