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安置房户主一人签字是否能卖?

我家有套安置房,现在想卖掉,但是房产证上只有户主一人名字。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户主一个人签字就能把房子卖出去吗?会不会因为安置房有特殊规定,还需要其他家庭成员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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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卖安置房户主一人签字能否卖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情况。一般来说,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种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种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太多的区别,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如果这套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上只有户主一人的名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当取得双方的一致同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仅户主一人签字卖房,可能会引发交易的效力问题。若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要是该安置房是家庭共有财产,涉及到多个家庭成员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户主一人签字卖房很可能无法完成有效的交易,因为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不过,如果该安置房确实仅为户主个人所有,且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权益的情况,那么户主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规定,户主一人签字是可以合法进行房屋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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