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票不过账是否可以?
我公司最近有一笔业务,给对方开了普通发票,但对方提出不过账,直接用现金交易。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问问开普票不过账到底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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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开普票不过账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概念。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过账”通俗来讲,就是将经济业务记录到对应的会计账户中,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从法律规定来看,这种做法存在诸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虚开发票等行为。如果开了普通发票却不过账,很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隐瞒收入。隐瞒收入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因为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不将实际发生的业务收入如实记录和申报纳税,从而少缴纳了应纳税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也明确指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规范的财务处理流程是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环节。开具发票后进行过账处理,能够准确记录企业的收支情况,便于税务机关监管,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所以,开普票不过账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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