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交易不开具发票是否可行?
我公司和另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提出公对公交易但不开票。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给我们公司带来风险,也不知道在税务和财务方面会有什么影响,所以想问问公对公交易不开票到底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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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对公的交易中,不开具发票是不可以的,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从税法角度来看,发票是企业经营活动和纳税的重要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公对公交易达成后,收款方有义务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对于开票方而言,如果不开发票,可能涉嫌隐匿收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这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会被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受票方来说,没有取得发票,相关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会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如果交易出现纠纷,发票也是证明交易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证据,没有发票可能会在维权时面临困难。 所以,公对公交易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发票,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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