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同居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主张房产吗?
我家老人和别人同居了,现在对方去世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对方家属把房子都拿走,我家老人没地方住咋办。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家老人能不能主张分点房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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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人同居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可以主张房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是不一样的。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中,双方的财产通常是各自归各自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老人同居双方没有婚姻这一家庭关系,所以一般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如果房产是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该房产会按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配偶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同居的另一方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主张继承该房产。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同居期间,另一方对该房产有出资,比如共同出资购买或者共同偿还房贷等,能提供相应的出资证明,那么可以根据出资比例主张对房产的部分权益。另外,如果去世一方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房产的部分或者全部留给同居的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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