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两个人的扣除额度能累计吗?

我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赡养父母这一项。我不太清楚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父母两人都健在,他们两个人的扣除额度能不能累计起来一起扣除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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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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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里,父母两人的扣除额度是不能累计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标准扣除一定的金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所说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论纳税人是赡养一位老人还是两位老人,独生子女每月的扣除标准都是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是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额度。也就是说,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不会因为赡养老人的数量增加而累计扣除额度。所以,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两个人的扣除额度不能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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