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政府强拆违法后公安机关能否立案?

我家房子被政府强拆了,后来法院判政府强拆违法。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能不能对此事立案呢?我不太清楚在法院已经判定违法之后,公安机关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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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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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判定政府强拆违法后,公安机关是否能够立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立案的基本概念。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当有证据显示可能存在犯罪行为,并且需要对犯罪人进行刑事处罚时,相关机关就会启动立案程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对于法院判定政府强拆违法后公安机关的立案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犯罪事实。虽然法院判定政府强拆违法,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存在犯罪行为。如果在强拆过程中,存在诸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故意毁坏财物等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并且达到了相应的立案标准,那么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政府在强拆过程中故意毁坏公民房屋等财物,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等标准,就可能涉嫌此罪,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然而,如果强拆违法只是在程序上存在问题,并没有涉及到犯罪行为,那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比如,政府在强拆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听证等,但并没有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 总之,法院判政府强拆违法后,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事人如果认为存在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要求其进行审查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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