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履行协议探视权,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婚内财产?
我和男方离婚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现在男方不按协议让我行使探视权。我心里很憋屈,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婚内财产,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重新分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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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男方不履行协议探视权,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要求重新分割婚内财产,只有在符合特定法定条件时,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关于探视权。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男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探视权,女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男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若男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其次,关于重新分割婚内财产的条件。一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方案产生异议并认为错误,但如果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申请;二是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存在部分权益被疏忽或遗漏的情况;三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例如,男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变卖,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财产已经分割完毕,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起诉,通常必须在一年之内起诉重新分割;若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随时都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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