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在没有告知缴费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
我家小区的物业,从来没跟我说过要交物业费啥的,突然就给我发了个起诉通知。我就很纳闷,他们都没提前告诉我要缴费,这样还能直接起诉我吗?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他们这么做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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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物业在没有告知缴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物业费是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合同则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和业主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物业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必须以何种方式、在多长时间内告知业主缴费,但从常理和公平的角度出发,物业应该给予业主合理的缴费通知。因为告知业主缴费是物业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的一种体现。如果物业没有进行告知,直接起诉业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损害了业主的知情权。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业没有告知缴费就绝对不能起诉。如果业主确实存在拖欠物业费的事实,即使物业没有提前告知,法院也不一定会因为没有告知这一程序问题而驳回物业的起诉。不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业主能够证明物业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且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或损失,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这一情况,对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金额等作出合理的判决。 总之,物业在没有告知缴费的情况下理论上是可以起诉业主的,但业主可以以物业未履行告知义务进行抗辩,最终的判决结果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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