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告业主不交物业费能赢吗?


在探讨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能否胜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物业费是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的费用,用于购买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一般情况下,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起诉是有可能胜诉的。无正当理由指的是,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基本的服务义务,如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维护小区的绿化、保障小区的安全等。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比如自己长期不在小区居住、对物业服务人员不满等而拒交物业费,法院很可能会判决业主败诉,并要求业主补交物业费,甚至可能需要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金。 然而,如果业主有合理的抗辩理由,物业则不一定能赢。例如,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像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主张物业公司先履行合同义务,进行整改,而自己有权在物业公司整改完成前拒绝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业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比如照片、视频、书面记录等。 此外,如果存在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形,那么业主也无需按照原合同交纳物业费。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总之,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否能赢,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以及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