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申报时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我在进行企业税务申报时,碰到个问题。公司之前年度有亏损,现在到了季度申报时间,我不太清楚能不能在这次季度申报的时候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季度申报时到底可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呢?
展开


在季度申报时,是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这是为了让企业能够合理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重复征税,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季度预缴申报时,允许用当期的实际利润额,按照税收规定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 不过,这里的弥补是有条件和限制的。首先,以前年度的亏损必须是经过税务机关认可的亏损。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亏损的确认和核算,一般是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来确定亏损金额。其次,弥补亏损有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也就是说,企业只能用未来五年内的盈利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超过五年仍未弥补完,剩余的亏损就不能再在税前弥补了。 企业在季度申报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既符合税收政策的规定,也有利于企业合理安排资金和税务筹划。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确核算和申报亏损弥补情况,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