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判了无期徒刑是否可以减刑?


对于累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是否可以减刑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累犯的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了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接着,我们来看减刑的相关规定。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累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况,虽然法律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排除累犯适用减刑的可能性。也就是说,累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仍然可以获得减刑。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考虑到累犯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高,在减刑的幅度和频率上可能会比非累犯更为严格。 综上所述,累犯判了无期徒刑是可以减刑的,但需要满足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并且在减刑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