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偿是否可以申请关联企业?

我在做生意时给一家公司提供了货物,但是这家公司一直拖欠货款,我想进行追偿。后来发现有几家关联企业,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能不能对这些关联企业也申请追偿来要回我的钱,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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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追偿是否可以申请关联企业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之间在股权、经营决策、资金往来等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般情况下,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这意味着每个企业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关联企业之间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正常情况下不能直接对关联企业进行追偿。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形时,就可能突破这种独立责任的限制。人格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与股东、关联企业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比如,关联企业之间资金随意调配,业务上相互替代,人员交叉任职等。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关联企业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行为,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否认关联企业的独立人格,要求关联企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实现对关联企业的追偿。 另外,如果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债务加入的情况,也可以对关联企业进行追偿。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如果关联企业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愿意加入债务,那么债权人就有权要求关联企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所以,追偿是否可以申请关联企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债权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当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关联企业存在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然后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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