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的抚养费可以申请减少吗


判决生效的抚养费是可以申请减少的。 法律上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既定的法院裁决所规定的抚养费金额可适度降低。首先,当当事人因长期疾病或者丧失了工作和劳动能力,从而导致无法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没办法按照原先达成的协议或法庭的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同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能力承担此项责任时,就有可能申请减少抚养费。比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得了严重疾病,无法工作,没有收入,而抚养孩子的一方收入颇丰,完全可以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 其次,要是因为犯罪行为必须接受司法制裁,在此期间无法进行抚养费用的支付,也可以申请减少。例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犯罪入狱,没有经济来源支付抚养费。 最后,若抚养子女的一方已再度缔结婚姻关系,新的伴侣愿意且有能力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考虑申请减免抚养费。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该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所以,如果您存在上述情况,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减少抚养费的。不过要注意,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您的情况,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收入减少的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司法制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