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贷下不来首付已交是否可以退房?

我买房子时已经交了首付,可房贷一直办不下来。我现在很发愁,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退房,也不清楚退房的话会不会有什么麻烦和损失,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我有没有退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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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退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贷下不来且首付已交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退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合同是双方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对房贷办不下来的情况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比如合同约定,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房贷无法获批,购房者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自筹资金补足房款,否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一定违约金;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全额退还首付。这种约定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自治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若合同没有相关约定,就要看房贷办不下来的原因。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比如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收入证明不符合要求等,导致银行拒绝放贷。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看,购房者属于违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比如在一定期限内更换贷款银行或者自筹资金补足房款;如果购房者坚持退房,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通常是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要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像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存在抵押等问题,导致银行无法发放贷款。那么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房,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比如国家政策调整、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导致房贷无法获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退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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