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的货物不符合质量约定,是否能拒付货款?


在供应的货物不符合质量约定的情况下,能否拒付货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当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是有一定权利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叫“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则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如果货物不符合质量约定,且这种不符合严重影响到货物的使用价值、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买方有权拒付货款。比如购买的是全新的电子产品,但收到的却是二手的且存在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正常使用,这种情况下买方当然可以拒付货款。并且还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 然而,如果货物只是存在一些轻微的质量瑕疵,不影响货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和合同目的的实现,买方一般不能直接拒付全部货款。此时,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等,或者根据质量瑕疵的程度要求减少价款。例如购买的家具,只是表面有一点小划痕,但不影响家具的正常使用,买方可以和卖方协商降低价款,而不是直接拒付全部货款。 总之,在遇到供应的货物不符合质量约定的情况时,买方需要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决定是否拒付货款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在什么条件下以及按照怎样的程序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我追尾对方无证驾驶无牌照的车辆,责任该怎么划分?
- 2024年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哪些注意事项?
- 拖欠农民工资多久算触犯刑法?
-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 右转没等绿灯会罚多少钱?
- 四级残疾证持有者退休金能多拿吗?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交?
- 高新委外研发费用是否需要备案?
- 替别人做担保并签无责任是否有效?
- 公帐打入私人账户对个人是否有影响?
- 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 特需门诊检查费能报销吗?
- 汽车租赁合同的车辆怎么过户?
- 债务偿还顺序跟起诉有关系吗?
- 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能否抵扣?
- 挂名股东能否强制退出?
-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期限有哪些?
大家都在问
- 用人单位在什么条件下以及按照怎样的程序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我追尾对方无证驾驶无牌照的车辆,责任该怎么划分?
- 2024年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哪些注意事项?
- 拖欠农民工资多久算触犯刑法?
-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 右转没等绿灯会罚多少钱?
- 四级残疾证持有者退休金能多拿吗?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交?
- 高新委外研发费用是否需要备案?
- 替别人做担保并签无责任是否有效?
- 公帐打入私人账户对个人是否有影响?
- 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 特需门诊检查费能报销吗?
- 汽车租赁合同的车辆怎么过户?
- 债务偿还顺序跟起诉有关系吗?
- 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能否抵扣?
- 挂名股东能否强制退出?
-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期限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