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户口迁走了,报税可以填女方父母吗?

我老婆户口已经迁到我家这边了,现在我在办理报税,想把她父母填进去抵税,不知道符不符合规定。不太清楚户口迁移后,在报税时填女方父母是否可行,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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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女方户口迁走后报税是否可以填女方父母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而且,并没有对被赡养人的户口与纳税人的户口是否在一起作出限制。也就是说,判断能否在报税时填写女方父母,关键不在于女方户口是否迁走,而在于女方父母是否符合被赡养人的条件,即年龄是否年满60岁。 如果女方父母年满60岁,女方作为子女,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若女方和其兄弟姐妹共同赡养父母,还可以由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并且,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所以,只要女方父母年满60岁,即便女方户口迁走了,在报税时依然可以填写女方父母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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