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是否可以宣告缓刑?


在探讨“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是否可宣告缓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漏罪指的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况。数罪并罚则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于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当涉及到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时,根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那么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能否适用缓刑呢?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数罪并罚后适用缓刑。如果数罪并罚后最终的量刑结果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理论上是可以宣告缓刑的。然而,司法实践中会考虑多种因素。存在漏罪通常意味着犯罪分子可能存在隐瞒犯罪事实的情况,这可能会影响对其悔罪表现和再犯罪危险的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漏罪性质比较严重、情节恶劣,或者数罪并罚后刑期较长,不符合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那么宣告缓刑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综上所述,“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并非绝对不能宣告缓刑,关键在于数罪并罚后的结果是否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以及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