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分居是否能准予离婚?

我和伴侣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仅因为分居就能被准予离婚吗?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分居达到什么条件、有什么要求才会被法院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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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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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分居并不必然导致准予离婚。离婚在法律上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而分居更多地与诉讼离婚相关。 首先,我们来看看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分居与否并不影响协议离婚的办理。 其次,对于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非感情因素分居,即使分居时间再长,也不能以此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而且,即使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法院在审理时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准予离婚。 此外,在实际诉讼中,主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分居时间达到了二年。证据可以包括租房合同、分居协议、证人证言等。 综上所述,夫妻分居不一定能准予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是协议离婚,关键在于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形,分居只是其中一种可能的情形,且需要符合相应条件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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