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到法院签可以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之前没在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现在案子到法院了,我想签认罪认罚,不知道在法院签行不行,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的规定或者影响,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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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在法院签是可以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就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罪认罚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提出。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而到了审判阶段,被告人在法院仍然可以选择认罪认罚。如果被告人在法院表示认罪认罚,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法院一般会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存在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除外。
不过,在法院才签认罪认罚和在检察院签可能会存在一些区别。在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情况提出相对明确的量刑建议。而到法院阶段才认罪认罚,虽然同样可以获得从宽处理,但可能因为审判进程的推进,在量刑从宽的幅度等方面与在检察院阶段签会有所不同。总之,被告人在法院是可以签认罪认罚的,但具体的法律后果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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