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否能被强制执行?
我有个债务纠纷的案子,对方名下只有小产权房,我想知道法院能不能对这小产权房强制执行来偿还我的债务,不太清楚小产权房在强制执行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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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关于小产权房能否强制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小产权房虽没有完整合法的产权,但它具有一定的财产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小产权房属于未登记的建筑物,法院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小产权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如果该房屋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范围,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对小产权房进行强制执行。例如,被执行人有多套小产权房,明显超出了生活必需,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对多余的小产权房采取执行措施。此外,法院在执行小产权房时,可能会面临一些实际困难,比如难以找到合适的买受人等,但这并不影响法院依法作出执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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