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产权房在离婚时该如何进行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在婚姻期间买了套小产权房。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分这个房子,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小产权房离婚时具体是怎么分割的,有没有什么原则和方法,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怎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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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首先要明确,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 在离婚分割小产权房时,有以下原则: 一是双方协商决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就小产权房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比如,双方商量好一方获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同时给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是遵循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在分割小产权房时,不能因为性别原因而歧视任何一方,要平等对待双方的权益。 三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为了保障抚养孩子一方或女方的基本居住需求,会在分割小产权房时适当予以照顾 。 四是给予补偿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在分割小产权房时就可能获得另一方的补偿。 五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在分割小产权房等夫妻共同财产时有权得到适当照顾。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小产权房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权归属做出处理。在仅能处理使用权时,法院会向当事人释明并允许当事人变更相关诉讼请求。 小产权房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像商品房那样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在分割时通常只能确定居住使用问题,且注明如该房屋能办理产权登记,则另一方协助居住使用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相关概念: 小产权房: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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