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软件即征即退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有软件即征即退项目,在计算税费时,不太清楚软件即征即退对应的进项税能不能用来抵扣。想了解下相关规定,不知道按照法律,这部分进项税到底可不可以进行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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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法中,软件即征即退业务所涉及的进项税抵扣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软件即征即退。这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当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对于进项税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如果软件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是用于即征即退项目的生产、销售等正常经营活动,且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那么这部分进项税是可以正常抵扣的。比如,企业为了开发和销售软件产品,购进了相关的设备、服务等取得的进项税额,只要符合规定,就能够进行抵扣。 不过,如果企业既有即征即退项目,又有其他非即征即退项目,就需要分别核算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准确划分的,按照销售额的比例来划分即征即退项目和非即征即退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这样做是为了准确计算即征即退的税额,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 所以,一般情况下,软件即征即退的进项税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抵扣的,但企业要做好核算和划分工作,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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