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出去的土地还能不能要回来?

我之前把家里的一块土地卖出去了,现在有点后悔,想把土地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是否可行?我应该怎么做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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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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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通常所说的“卖土地”,实际上大多指的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能不能把卖出去的土地要回来,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原则。要是在转让的时候,是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定程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流转合同,那么通常是不能随意要回的。不过,如果存在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那么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土地就有可能要回来。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如果转让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一般不能轻易要回。但要是出现转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受让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转让款等违约情形,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权利,有可能使土地的归属情况发生变化。比如受让方严重违约,转让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求收回土地。总之,能否要回卖出去的土地,要结合具体的转让情况、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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