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买房,配偶能否分得一半房产?


在探讨婚前个人买房,配偶能否分得一半房产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若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了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意味着这套房子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即便日后结婚,它的性质也不会改变。在离婚时,配偶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这套房产的,更谈不上分得一半。例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小张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不能分走一半。 其次,如果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然后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可能会判给婚前买房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配偶是有权要求获得一定补偿的,但并非直接分得一半房产。举个例子,小李婚前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小李,但小李需要对妻子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最后,要是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将配偶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这在法律上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就有权要求分割房产,至于是否能分得一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等。比如,小王婚前买了房,婚后为了表达爱意,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有权要求分割。 综上所述,婚前个人买房,配偶是否能分得一半房产,要依据具体的购房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