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开庭了还可以提交聊天记录等证据吗?
我有个官司快开庭了,之前没来得及准备一份很关键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我就想问问,现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还能不能把这份聊天记录提交给法院呀?会不会因为快开庭了就不被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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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快开庭时能否提交聊天记录这类证据,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这就意味着,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如果已经过了举证期限,也就是快开庭的时候,当事人提交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要是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人民法院应当采纳,但会对逾期提供证据的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比如在一些民间借贷纠纷中,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等基本情况,即便逾期提交,法院一般也会考虑采纳。 然而,如果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无关,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纳。所以,在快开庭时想提交聊天记录,要先评估该聊天记录是否对案件基本事实有证明作用。同时,建议及时和法官沟通,说明逾期提交证据的合理理由,尽量争取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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