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第一继承人时还能进行代位继承吗
家里老人去世了,有一些遗产。老人的子女也就是第一继承人都在,不过老人有个早逝子女的孩子,也就是孙辈,这种情况下这个孙辈能代位继承遗产吗?想了解在有第一继承人存在时,代位继承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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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在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仍然是有可能发生代位继承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代位继承,简单讲,在法定继承里,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就可以代替他们去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这就是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说,即使有第一继承人,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依然可以进行代位继承。比如被继承人的某个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了,这个去世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该子女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参与继承。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或子女代替继承的制度。 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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