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转继承中是否能够代位继承?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出现了转继承的情况。我想知道在这种转继承的情形下,还能不能适用代位继承呢?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法律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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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代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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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在法定继承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下面我们先分别来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转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简单来说,就是本来应该由A继承的遗产,在A还没实际拿到手的时候A去世了,那么A应得的这份遗产就由A的继承人来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比如爷爷去世了,爸爸先于爷爷去世,那么爸爸应继承爷爷的那份遗产就由爸爸的子女(也就是爷爷的孙子女)来继承。 关于转继承中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从理论上来说,在转继承的过程中,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是可以发生代位继承的。例如,甲去世后,乙作为继承人本应继承甲的遗产,但在遗产分割前乙也去世了,此时乙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乙的继承人继承。若乙有子女丙,且丙的父亲(即乙)先于乙的父亲(即甲)死亡这种符合代位继承的情况,丙就可以代位继承乙应从甲处继承的份额。 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综上所述,转继承中在符合条件时是可以代位继承的。不过在实际的继承纠纷中,具体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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