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超过6个月后还能起诉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做工伤认定。现在已经过去超过6个月了,我才意识到这事儿严重,可能会影响后续的赔偿等问题。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起诉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和获得相应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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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工伤认定超过6个月后能否起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这一认定对于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至关重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工伤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1年,而不是6个月。所以,如果仅仅是超过了6个月,只要还在1年的期限内,是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后续就可以根据这个决定来进行赔偿等相关事宜。 但是,如果超过了1年的期限,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考虑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即使超过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劳动者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和以工伤认定赔偿起诉在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等方面可能会存在差异。在工伤赔偿中,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则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而且,两者的举证责任等方面也有所不同。所以,劳动者在选择诉讼途径时,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同时,在遇到工伤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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