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民事裁定书后还能再次起诉吗?
我之前打了一场民事官司,法院给了民事裁定书。现在我觉得事 情还没解决好,想再起诉,但是又不确定能不能这么做。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收到民事裁定书之后,到底还能不能再次去法院起诉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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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收到民事裁定书后能否再次起诉这个问题时,需要先了解民事裁定书的含义。民事裁定书是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作出的判定。它主要用于处理诉讼中的程序问题,比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等。
能否再次起诉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如果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当起诉条件具备时,就可以再次起诉。例如,之前因为没有明确的被告而被驳回起诉,之后找到了明确被告信息,就能够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是一些其他类型的裁定,再次起诉可能会受到限制。比如,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也不能就婚姻关系本身再次起诉。另外,如果是按照撤诉处理的裁定,通常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收到民事裁定书后能否再次起诉,需要具体分析裁定书的类型和案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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