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不到期解除该如何赔偿?


租赁合同不到期就解除,这种情况属于违约。违约赔偿的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合同里有关于提前解除合同赔偿的相关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赔偿。这就好比两个人事先说好的规矩,到时候就得按这个办。比如合同约定提前解约要支付多少违约金,那就得照付。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赔偿方式,那就得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来说,如果是出租方违约,像您这种房东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赔偿范围通常包括您遭受的直接损失,比如您已经为店面投入的装修费用(如果按照合同约定该装修费用应由房东承担或给予补偿)。您还可以要求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例如因租赁合同未履行完导致您生意受损而少获得的利润(前提是该利润可以合理预见)。要是承租方违约,赔偿一般是弥补出租方因承租方提前解约而遭受的租金损失,可能需要按照剩余租期的租金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具体比例按合同约定,若合同无约定则需根据出租方实际损失确定。另外,出租方为重新出租租赁物而额外支出的费用(如中介费等)也可要求承租方赔偿。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赔偿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一般是根据双方对于解除合同的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相关概念: 可得利益损失:就是假如合同正常履行,当事人本来能够得到的利益,因为对方违约而没得到的那部分。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