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没到期房东收回房子该如何赔偿?

我租的房子合同还没到期,房东突然说要收回房子,我一下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东应该怎么赔偿我呀?是按合同里写的来,还是有其他标准?我希望能清楚了解自己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展开 view-more
  • #房屋租赁
  • #房东违约
  • #违约赔偿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时房东收回房子,这通常属于违约行为,房东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中就包括对租户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租户可以主张让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要是房东拒绝,租户就有权要求其赔偿提前收回房屋所造成的损失。 关于赔偿金额,有几种情况。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来赔偿。比如合同约定房东违约要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那就按此执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赔偿金数额应当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相匹配。这可能涵盖了租户寻找新住处所需支付的额外费用,像多付的中介费;搬家过程中的相关开支,比如找搬家公司的费用;以及由于提前解除租赁关系而可能错失的其他优惠机会等。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赔偿金额,先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租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来寻求公正裁决。 相关概念: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的责任,像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 违约金:是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一方违约时要给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钱。 直接经济损失:就是因为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像找新住处多花的钱。 间接经济损失:是和违约行为有一定关联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比如错失的优惠机会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