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肯给抚养费能到法院提起诉讼吗


离婚后对方不肯给抚养费,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 首先要明白抚养费的概念,简单来说,抚养费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为了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的费用,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孩子获得抚养费的权利,也明确了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义务。 如果遇到对方不肯给抚养费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告诉对方支付抚养费是他应尽的法律责任。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找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帮忙调解。要是这些办法都没用,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对抚养费问题作出判决,但对方不执行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之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对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的费用。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